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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学生是教师职业之本
两周的暑期学习结束了。虽是盛夏酷暑,天气炎热,但也收获非浅。今天闲暇无事,就《新世纪教师素养》来谈谈本人的学习体会,恭请各位路过的同行朋友留步一读。 爱学生是教师的职业之本
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,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理念。历来的教育家都把热爱学生作为为师之本。历史上第一位职业教育家孔子提出“有教无类”的主张,我国近代教育家夏丐尊认为,教育不能没有爱,犹如池塘不能没有水;陶行知先生倡导“爱满天下”;在国外,夸美纽斯主张在“和蔼可亲和愉快的气氛中喝下科学的饮料”;苏霍姆林斯基则主张“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”。
教师爱学生是道德情感,是职业之爱,而不是私情之爱。师爱是教师情感之本。热爱学生有着极其丰富和深刻的内涵,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师爱是“泛爱”,不是“偏爱”
教师对学生的爱,应是一种职业情感,不是个人情感,因此,师爱是“泛爱”,而不是偏爱。教师对学生的爱应当是职业的、无私的、公正的,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爱。教师要爱全体学生,而不是一部分学生。教师无论教哪个班级,无论教的学生是优是劣,都应是一视同仁,待之以爱,不能随教师个人兴趣,利益来选择,否则就不是真正的“师爱”。由于各自不同的个性心理和成长环境,学生出现在教师面前的形象也不同。特别是学生家长的社会地位、身份、职业各不相同,教师应一碗水端平,坚持平等对待的原则,不能因家长的身份、地位左右自己的观点和态度。
二、师爱是“严爱”,不是“溺爱”
教师对学生的爱,应是一种道德情感,不是私人情感。出于教书育人的需要,这种爱应“严慈相济”,就象人们比喻的那样,师爱既有母爱的纯真、慈祥,又有父爱的严格、庄重。这也就决定了师爱应是态度上的和蔼、严肃,行动上的严格要求和细心关怀的和谐统一。
三、师爱既可“育人”,又可“交人”
师爱的职业收获就是育人。通过师爱的这个桥梁,师生产生情感的交融、信息的沟通、行动的协同,在师生互爱、互动的交往中,教书育人的任务才有可能完成。但是,师生的职业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,双方都是具有情感和意志的人。在长时间的业务交往中,双方会结成持久的、牢固的私人情谊。人们普遍认为,师生情谊、同学情谊是如同亲情、胜似亲情的人际情感关系。做教师辛苦,做教师清贫,但是,古往今来,很多有识之士甘愿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,这也是个重要的原因。
作为教师,没有爱学生这个基本理念,没有育人的道德观念,那样的教育是毫无价值、无的放失的教育。
欢请各位同行的朋友,能否也就这样的话题谈谈自己的见解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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